2024-03-01

来源:企鹅电竞比赛    发布时间:2024-03-08 10:19:54 点击:1次

  本次运营维护服务范围为“鹤山市址山河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所涵盖的全部内容,设备清单如下:

  1.5 供应商应具备少数的相关领域的技术人才;供应商应具备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营及管理的人才、技术;同时具备相当的能力和条件,可以对水站的运营维护模式作深入的研究。

  1.6 在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营及管理期间,供应商拥有管理自主权,但没有对外经营权。

  1.7 在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营及管理期间,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制订的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理的系统及仪器设施进行规范操作和精心维护及必要维修,保证系统及仪器设施的正常运行,达到采购人提出的系统及仪器设施考核指标要求。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定期或不按时进行检查和考核。

  1.8 不论何时,供应商都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报告和传输有关的监测数据,均不得向外界传递任何监测数据。

  1.9 不论何时,供应商无权将采购人的任何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合作、经济担保及资产抵押。

  运行维护期间,技术人员的相关联的费用以及采水、试剂耗材、仪器设施维修和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所发生的费用等均由服务方支付(站房的水费,电费及网络通信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括运营所需的试剂、易损件、备品备件,但不包括不可抗力原因产生的设备、设施损坏(设备正常运行期间所产生收集的废液由采购方处理)。

  保证取水设备与水体接触部分清洁无杂物缠绕。定期测试取样水泵,保证水样抽取正常。

  保持预处理部分的清洁与正常处理效果。每周清洗预处理装置,每月更换易损备件,保证工作正常。

  可根据采购人需求改变采样频率或 PLC 程序。每周检修各类自控阀门,保证工作正常。

  定期配制并更换试剂,确保试剂在保质期内使用。定期更换易损备件和电极液。定期清洗仪表电极、管道、测量室、阀门及其他与水样、试剂接触的零件。

  供应商应具有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分析仪表备用机,在仪表出现故障不能在短期内维修完毕时可直接用备用机替代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另计);备用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具有生态环境部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4.1 代维管理期内,供应商应确保数据有效率≥90%,设备运转率≥95%(除去停水、停电、性能测试及其他不可抗力等特殊因素引起的故障)。

  4.2 系统发生故障时,供应商应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检修,如 24 小时内无法排除一些故障,可在满足“7.仪器设施运行要求”时,直接用备用机替代工作(48小时内),并报告采购人协商处理方案。

  ★供应商负责运营的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相关知识,熟悉运营维护的使用技术与服务要求,运维人员需持证上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制作的证书)并相对固定。

  6.1 要求供应商每周到水站进行不低于一次以上巡检,对仪器至少进行一次标准溶液或标准样品核查,要求连续测定 2次,核查结果符合《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915-2017)要求。如果核查不合格,需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整改情况需及时报采购人。

  6.2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参照《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915-2017),仪器性能核查要求准确度、精密度、检出限、标准曲线和加标回收检查,零漂、量程漂移至少每半年一次,保证仪器在正常使用期内各性能指标符合《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915-2017)中的相关要求。

  6.3 要求供应商对校准、质控和异常等数据及时做出标识,并做好记录,以备抽查。

  7.1 设备运转率应大于 95%。如停电、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等自然灾害问题造成站点无法正常运行除外。

  7.2 供应商负责在运营期结束时,设备保持完好,在使用年数的限制内(按规定 6-8 年)的仪器设施性能测试指标满足《《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915-2017)的要求。

  8.2 五参数自动分析仪、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氰化物自动分析仪、重金属自动分析仪等每四小时获得一个监测值,每天保证至少有3 组测试数据。

  9.4 监测数据的所有权归采购人,供应商需承担对监测数据的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监测数据告知第三方,或另作它用。

  注:凡标有“★”的内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方面的要求和性能指标,供应商须完全满足要求。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报名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3楼办公室。

  3、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加盖公章):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以密封件加盖公章报送。

上一篇:强能力增效率鹏业人用精诚服务铸优质口碑
下一篇:IT服务 三零不走捷径